第14章 另有穿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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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天蒙蒙亮,一阵欢畅的马蹄声打破了黎明的沉寂。白起领着四五个同伴骑马穿过草地,往西边的树林奔去。白起的坐骑非常特别,并不像同伴所骑的那种枣红色的马。这马高出旁边的红马两尺有余,浑身长满黑白的斑纹,在群马中格外的显眼。临近树林,山坡开始陡峭起来,于是这群人都放慢了马速,说笑起来。

  “白领军,你这马不是不听话么?怎么也骑了来?”

  “这畜牲养多久都是这个德兴,平日里打游击自然是不能骑的。但这次是打硬仗,别看这畜牲平时总是闹脾气,关键时候却最有血性,体力速度都比通古斯马要强的多,用来冲杀最好不过。”

  “这马不是不耐旱么?上次咱们和乌恒人打仗的时候,这马不是还差点冻死么?”

  “屁话,现在是几月天?寒个屁寒。况且这次跟孤竹人干,又不去北边,怕个崧?”

  “那白领军,万一这马半路又闹别扭咋办?”

  “它敢?这畜牲要不乖乖听话,爷爷打不死它。”

  白起话音刚落,坐下的大马突然停了下来,一下子同旁边的群马拉开了两三丈,却是对着林边的一撮嫩草开怀大嚼起来。白起一跃而下,朝同伴们打了个手势。同伴们会意,赶忙遮住各自坐骑的马眼,飞快的向前跑去。

  白起转过身,提起坛子大的硬拳,对着这大马的脖颈一拳砸下,拳速快如闪电。只这一拳,那马四条腿也站立不稳,竟踉跄起来。马步尚未站稳,白起第二拳已经到了,这拳正打在那马的下颚,马头立刻被击起三尺高,白色口沫瞬间从马口中飙射而出,连两只前腿都被这一拳带起了地面。马腿还没落地,第三拳击在马肩上,整匹马立即横移二尺,轰的一声倒下,大马这才吃痛嘶鸣起来。白起这还没算完,又跳到马前,对着大马没头没脑就是一顿暴拳,直打的那马叫声也期期艾艾起来。

  白起出完了气,那马竟还躺在地上,半晌爬不起来。白起捞起马颈,向上一抽,马头几乎被扔出去,这才踉跄几下,终于站稳。白起轻轻拍着马的脖颈,温柔的说:“小白,不要跟爷爷闹脾气,只要你好好跟爷爷打完这一仗,爷爷天天给你吃嫩草,冬天给你盖虎皮。听到了没有?”

  小白似乎听的明白,柔柔的萧萧鸣叫一声,用颊轻蹭着白起的粗臂。白起看到同伴们已经跑出了百丈,知道同伴的那些通古斯马看到自己教训小白,不会因此而怯战,这才拉过缰绳,跃上马背。

  小白会意,载着白起,像利箭一般向同伴们追去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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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烈日荼毒着院子,甲库里密不透风,热的季安烦躁的走来走去。季安探头望了望架子深处,那林耀华却踩在人字梯上正用心的看着书,不时的用衣襟抹一下额头的汗水。季安会心一笑,赞许的点了点头,继续烦躁的绕着圈子。季安每日都给林耀华安排固定的工作,林耀华每次都能做的又快又好。做完事,也不回去,成日捧着书津津有味的看,时而前来向季安讨教一番。季安一来感激林耀华帮了自己不少忙,还做了不少有用的小玩意使自己的效率大为提高,就好像这人字梯,以前在架子高出翻找资料时,总是要爬上爬下的移动梯子,可自从有了人字梯,只要站在上面挪动梯脚,就可以好像延长了两条腿一样横向走动,真是方便的不得了。二来季安每次向林耀华讲解后,都有一种满足的快感,自己从小体弱,喜欢看书,饱读诗书却无人认可,平常连个能聊在一块的人都找不到,只有在向林耀华讲解时,才能找到些许成就感。一来二去,自然而然的将林耀华当成了朋友,对林耀华也和善起来。况且林耀华似乎对自己撰写的郡志颇有兴趣,自己辛苦编撰的成果终于得到了肯定,心里自然很是舒服。

  话说林耀华近来,小日子过的既舒服又充实。白天的工作很少,基本上两个时辰就可以搞定。自从发现了抓鸟的便利,这段日子也口福不断。前几日又在林边发现了些芹菜,赶忙在院外开了五分小田,将芹菜挖来栽种起来。

  这期间秋水来了两次,带来五双麻布鞋和几身衣服。欧冶也来了一次,欧冶得知林耀华的日子过的不错,并不受苦,也就没有急着去大宗庙为林耀华求情,而是潜心改进起自行车来。近日来成果不断,尤其是轮子的改进,欧冶将轮子外侧挖出凹槽,将用硝水泡过的牛筋变成圈,套进轮子的凹槽里,外面用皮条缠紧,等牛筋干燥后就紧紧的箍在车圈上,车子骑起来也不那么颠簸了。欧冶制造了几辆最新型号的自行车,赶来告诉林耀华,准备亲自上大宗庙给林耀华申请陶牌。

  在这个时代,凡是为宗族做出巨大贡献,或者制造出具有重大意义的物件者都会烧制一个陶牌立在宗庙里,流芳万世,从此好处多多。“巨大贡献”那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出的,即便是有,也大多是长老将军们才能做的出的。这陶牌对于普通人,尤其是匠人们来说,发明创造来的更容易些。因此久而久之,陶牌便成了匠人们追逐的最高荣誉。

  林耀华明白了,原来陶牌就相当于前世的诺贝尔发明奖,便极力鼓动以欧冶的名义去申请。欧冶死不答应,认为谁的创造就是谁的,这种事情怎么可能以其它人的名义申请呢?死活转不过弯来。林耀华最终只好放弃劝说。两日前,欧冶终于启程前往大宗庙。

  林耀华前几日偶然发现了几本郡志,上面写了这千山郡的来龙去脉、历史大事、人文故事,读起来很有趣。原来这里是夫余族,南北有两千余里,宽八百里,地方不小。这夫余族有四大宗和四大族,四大宗为姬、吉、己、季四大宗姓,是夫余族的本地人,占了夫余族一半人口。四大族是橐离族、秽貊族(又叫白族)、通古斯族和南蛮,橐离族原在夫余的北方,被夫余族吞并。通古斯族则是更北的一个大族,这几十年常与夫余族混居,逐渐成为四大族之一。秽貊族和通古斯族类似,只是方位在夫余的东北方,占地极大,据说一直延伸至极北不见日光之地。南蛮则是外来族,历年来不断的从南方逃难移民而来。夫余的东边有一个叫肃慎的大族,只是中间隔着传流沼泽,无法通行,所有少有接触。夫余的西边则分别和乌恒族、鲜卑族和孤竹族接壤,夫余与这三族连年征战,时有冲突。三族中却以鲜卑族的威胁最大,这鲜卑族地方虽小,但实力不容小觑,不但有大城五座,上百郡,而且既有良田又有肥牧。如果不是更西边的熏育族和羌族连年与之征战不休,拖着鲜卑族的后腿,恐怕东边这五族早已成了鲜卑的属地。

  这郡志中还记载这许多历史来由,其中对太昊的文化记载了不少。原来,百年前南方的太昊族是一个成王成帝的大族,远远发达与其它各族。太昊的文字、文化、制度和技术逐步向周围各族扩展,被各族消化吸收,各族也逐渐发展壮大起来。岂料太昊族自身却陷入了四分五裂,连年内战不断,逐渐变成了十几个共说一种话、共用一种字的部落,各族称那块地方为中原。虽然太昊分裂了,但所有各族都深受太昊文化的影响,处处可见太昊的踪迹。比如这夫余,太昊语言和文字都是通用的,部落的行政机构也是仿照太昊的行政机构而设立的,就连律法都还是使用百年前太昊制订的。由此可见,太昊当年的影响力有多巨大。

  林耀华这天正看到太昊的文字历史,原来现在这通用的太昊文字是经过了多次改进的,逐渐才形成这套简而易学的太昊文字。太昊古代的文字很多更像是甲骨文之类的象形文字,就连数字都是象形。林耀华看到太昊古代的数字,心里一阵爆笑。这数字书写就像一根根骨头,一就是竖着的骨头,二就是两根成一列竖着的骨头,三是上面一根、下面两根平行的骨头……,林耀华一边看一边觉得有趣,心想这发明太昊数字的家伙该不会是从前世穿越来的麻将高手吧,这一到九的数字,除了一不像幺鸡,二到九分明就是二条到九条嘛,这十更有趣,分明就是一饼,二十、三十、一直到九十分明就是二饼到九饼,实在是太有趣了,不知是巧合还是有人跟自己一样,在百年前的太昊复活了。可惜这数字到了九十九就没有了,否则不知道百位、千位甚至万位以上该怎样表示,难不成用扑克的JQKA?哈哈。

  林耀华擦擦头上的汗水,翻了一页,继续向后看。突然,林耀华的身子剧震了一下,差点从梯子上栽下来,刚擦干净的额头又渗出了豆大的汗水,吧嗒一声掉在纸上,殷了开来。林耀华心里百分之百的肯定,绝对有人穿越到了这个时代,怎么“精算历史”这一章中竟然出现了阿拉伯数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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